我一直覺得這種判法很奇怪
閃紅燈未停是肇事主因沒錯
黃燈未減速是肇事次因
可是這個案子
重機3貼,超過限速餘40km/h加無照
難道這些都能被忽略嗎?
在確保主幹道路權下,人人都有一把尺
嚴重超速會不會影響支線駕駛距離判斷?
其他不說了,法律上肇事主因是閃紅燈未停
但我覺得丟了性命的人他是自找的
今天要是他限速內出事,10之89都能活著
騎士會死,他的智X行為才是主因
之前北宜有些少年家彎道過世
有的怪罪在路面平整度
有的說住戶停車停太外面
怎麼不想想這些都是可預期的
選擇外內外壓車催油門前
就該了解風險
嚴重超速就是有風險,世界並不完美
永遠都有不守規矩的人,意外的情況
自己的命自己負責
要騎車在非封閉道路嚴重超速
就要有連一隻野狗都能收你性命的自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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閃紅燈未停是肇事主因沒錯
黃燈未減速是肇事次因
可是這個案子
重機3貼,超過限速餘40km/h加無照
難道這些都能被忽略嗎?
在確保主幹道路權下,人人都有一把尺
嚴重超速會不會影響支線駕駛距離判斷?
其他不說了,法律上肇事主因是閃紅燈未停
但我覺得丟了性命的人他是自找的
今天要是他限速內出事,10之89都能活著
騎士會死,他的智X行為才是主因
之前北宜有些少年家彎道過世
有的怪罪在路面平整度
有的說住戶停車停太外面
怎麼不想想這些都是可預期的
選擇外內外壓車催油門前
就該了解風險
嚴重超速就是有風險,世界並不完美
永遠都有不守規矩的人,意外的情況
自己的命自己負責
要騎車在非封閉道路嚴重超速
就要有連一隻野狗都能收你性命的自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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