韓國瑜14年前撞死人判緩刑  「過失致死 - 汽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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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一直覺得這種判法很奇怪
閃紅燈未停是肇事主因沒錯
黃燈未減速是肇事次因

可是這個案子
重機3貼,超過限速餘40km/h加無照
難道這些都能被忽略嗎?

在確保主幹道路權下,人人都有一把尺
嚴重超速會不會影響支線駕駛距離判斷?

其他不說了,法律上肇事主因是閃紅燈未停
但我覺得丟了性命的人他是自找的
今天要是他限速內出事,10之89都能活著

騎士會死,他的智X行為才是主因

之前北宜有些少年家彎道過世
有的怪罪在路面平整度
有的說住戶停車停太外面
怎麼不想想這些都是可預期的
選擇外內外壓車催油門前
就該了解風險

嚴重超速就是有風險,世界並不完美
永遠都有不守規矩的人,意外的情況
自己的命自己負責
要騎車在非封閉道路嚴重超速
就要有連一隻野狗都能收你性命的自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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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Callum avatarCallum2018-12-01
不曉得這種案子 在歐美國家會怎麼判
Joseph avatarJoseph2018-12-04
限速內能不能活是你的猜測.以刑法來說,他閃紅沒停才是造
成碰撞的主因.沒碰撞該騎士就不會死...
Queena avatarQueena2018-12-09
頂說就是判輕一點.至於民事則是有責任比例分配.
Ivy avatarIvy2018-12-14
本案的機車車主也是判6個月,緩刑2年喔
Iris avatarIris2018-12-17
閃黃vs閃黃、只要有一方沒減速根本沒意義
Kama avatarKama2018-12-19
閃紅你停下來確認左右來車、可視距離受角度影響左右各不
Cara avatarCara2018-12-22
到5m的路口多的事,幹道車別說超速了,只要未減速
Kama avatarKama2018-12-22
支道車確認無來車往前就有很大機會碰到
Michael avatarMichael2018-12-27
在美國會判negligent driving因為fail to yield. 極可能會輸
Tom avatarTom2018-12-28
閃紅燈是要你停下來先 然後讓幹道車先行 不是停了就可以衝
Regina avatarRegina2018-12-31
停了之後如果看不到幹道狀況 必須往前嚕 看清楚才能走
James avatarJames2019-01-03
簡單來說 只要你有閃紅或stop sign然後出事 八成是你的責任
因為你沒有the right of way
Agatha avatarAgatha2019-01-04
所以說只要閃紅不停就一定脫不了身. 不是嗎?
Lauren avatarLauren2019-01-07
所以遇到超速仔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了. 沒立場去指著別人說
三道四
Erin avatarErin2019-01-12
就跟之前 市區超速150KM撞左轉的
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-01-16
法規覺得左轉肇責大 但是合理嗎?
Kelly avatarKelly2019-01-18
不合理但合法. 端看你要法理情還是情理法.
Ina avatarIna2019-01-19
是啊. 但修法前你要怎麼辦呢?
Tom avatarTom2019-01-22
我覺得法規沒有問題 主要是設閃紅燈與閃黃燈的點的問題
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-01-26
如果是路口 本來是紅綠燈的狀態 流量少時切換成閃燈狀態
Ina avatarIna2019-01-27
站在法律的立場 一定要有一個優先順序去訂哪方先走
不能設成兩邊都是閃黃燈 這就是沒有燈的意思
Liam avatarLiam2019-01-29
要不就是維持原有的紅綠燈狀態 輪流優先順序
要節省主幹道的車流的時間 就必須犧牲支道的時間
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-02-01
本案有肇事責任的全都被檢察官以過失致死送辦....
機車駕駛(黃男)以及汽車駕駛(韓國魚)
Robert avatarRobert2019-02-04
總之 在法規上 只要車的動線有交叉 就必須訂優先順序
Mason avatarMason2019-02-08
而推測因為韓國魚在民事方面給予被害白男家屬相當代價
Blanche avatarBlanche2019-02-12
就像在人行道 機動車必須讓行人
Harry avatarHarry2019-02-17
法官也無意對機車駕駛狡辯加重,兩人都判可緩刑刑度
Jack avatarJack2019-02-19
要是在較低等級的順序上發生事故 那就是主要肇事方
Ula avatarUla2019-02-19
而且,機車三人都對韓國魚提告(2人告過失傷害,1人公訴)
Connor avatarConnor2019-02-21
而且之後韓國魚也跟機車兩人傷害和解也撤告
Hedy avatarHedy2019-02-24
我覺得不應該因人而改變對於判斷事情對錯的立場
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9-02-28
當時車上是有民意代表背景的官
Ethan avatarEthan2019-03-01
沒有因為有官涉入 而影響判決結果 我對法官表示肯定
Hazel avatarHazel2019-03-05
而且和解金額不大 我覺得結果還算正常
Hardy avatarHardy2019-03-08
畢竟有人死亡是比較嚴重的事 能出錢的出點錢就算了
Kristin avatarKristin2019-03-08
這件事如果韓被輕判或是無罪 對於日後選舉才是可被攻擊的
Una avatarUna2019-03-11
路口假如有閃紅黃燈 一定都是一個閃紅一個閃黃 紅讓黃
Eden avatarEden2019-03-13
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的路口已經很少見到了。
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-03-14
路不平跟車亂停可預測 有點落後
Ethan avatarEthan2019-03-19
宣稱閃紅燈定會完全靜止再開跟重來都不超速哪個較不真實?
Bennie avatarBennie2019-03-21
如果撞到40速限內 我覺得不見的會活 90KM可以噴飛80
公尺 那40KM噴30公尺合理吧
Emily avatarEmily2019-03-24
老實說你把超速無限上綱到超越正統路權 我覺得天下大
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9-03-25
a大 重來都不超速太虎扯了